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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傳染病防治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6 條
學術或研究機構所屬人員違反第九條規定,經依第六十四條之一規定處罰者,得併罰該機構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