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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

一百十二年二月十五日修正之第 22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2 條
違反本條例之行為,其他法律有較重處罰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軍事審判機關於偵查、審理現役軍人犯罪時,準用本條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