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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處國民所得統計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會置兼任研究員九人至十二人,由本處第三局依業務需要,就國內經濟
與統計專家或各有關機關專業人員中遴請主任委員聘兼之,任期為兩年,
期滿重行遴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