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處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總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總務司掌理左列事項:
一 文書之收發、繕校事項。
二 印信之典守事項。
三 本處經費之請領、轉發、及零用金之保管、支報事項。
四 本處財產物品之管理事項。
五 本處檔案之整理、保管事項。
六 本處庶務及不屬於各局、處、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