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人事主管會報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會報中心議題及一般提案,經綜合討論後,應將決議作成紀錄簽報局長
核定後,分送本局各主管單位規劃辦理,並分函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轉函
所屬人事機構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