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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退休公務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申請調整定額給付發給金額者,應於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指定之網路平台辦理,並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於次一個定期發放日按調整後之金額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