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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1 條
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因公傷病及第五十三條第二項因公死亡情事之認定標準、審查機制及重大交通違規行為之範圍,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