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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2 條
警察機關為激勵警察人員及支援警察機關勤務、業務人員工作士氣,獎勵工作績效,得發給獎勵金;其發給對象、類別、條件及程序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