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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1 條
警察機關為激勵警察人員士氣,促進團結,得辦理互助共濟事項;其辦法,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