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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專業訓練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行政院重要政策與法令講習之規劃及執行。
二、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及人事人員訓練之執行。
三、訓練技術、方法與教材之研究及推廣。
四、學員輔導、資料庫之研究、運用及執行。
五、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之輔導、諮詢、規劃及接受委託辦理訓練。
六、其他有關公務人員之專業訓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