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人事資訊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訊系統之統籌規劃、設計開發及管理。
二、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訊系統之推動輔導及教育訓練。
三、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結構資訊作業之整體規劃及推動。
四、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料之蒐集及運用。
五、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料之研析及提供。
六、總處及所屬機構資訊應用服務之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七、總處及所屬機構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八、總處及所屬機構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
九、其他有關人事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