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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會配售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公教人員輔購住宅貸款需求之調查、統計及分析事項。
二、關於公教人員輔購住宅貸款標準之擬議事項。
三、關於中央公教人員輔購住宅貸款額度之研擬及分配事項。
四、關於中央公教人員申請輔購 (建) 資格及有無重複申貸之審核事項。
五、關於中央公教人員輔購 (建) 住宅貸款異動資料之建檔、管理及查核
事項。
六、關於中央公教人員輔購 (建) 住宅貸款發布事項。
七、關於中央公教人員輔購 (建) 住宅貸款提前清償同意書及清償證明之
核發事項。
八、關於中央公教人員住宅改建有關土地價款年度收支併列計畫之執行事
項。
九、關於中央機關國有眷舍處理有關搬遷補助費、施工期間房租補助費及
自費增建補償費等之核墊事項。
十、關於中央機關職務宿舍配住之協調及審核事項。
十一、關於中央機關改建公教住宅相關標售事宜或規劃作為首長宿舍之配
借事項。
十二、關於中央機關公教住宅騰空標售、現狀標售、已建讓售等案件之審
核事項。
十三、關於中央機關申請納入住宅輔購 (建) 範圍之審核事項。
十四、關於公教住宅配售法令之研擬建議事項。
十五、其他有關輔助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之配售事項。
十六、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