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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甄審會)由交通部及交通事業機構分別設之,其設置及任務如下:
一、交通部設交通部所屬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委員會(以下簡稱交通部甄審會),執行所屬事業人員升資甄審之復審事項及交通行政人員應交通事業人員資位甄審之審查事項。
二、交通事業總機構或事業機構設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事業人員升資甄審委員會(以下簡稱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甄審會),執行所屬事業人員升資甄審之初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