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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訓練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局第三處處長兼任,組長二人簡派,輔導員若
干人,薦派,幹事若干人委派,均由主任委員簽報本局局長依規定令派或
派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