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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第 2 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
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二階段舉行。
第一階段考試未及格者,不得應第二階段考試。
相關大法官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