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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應試科目如下:
一、建築計畫與設計。
二、敷地計畫與都市設計。
三、營建法規與實務。
四、建築結構。
五、建築構造與施工。
六、建築環境控制。
本考試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如下:
一、營建法規與實務、建築構造與施工:採測驗式試題。
二、建築結構、建築環境控制: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三、建築計畫與設計、敷地計畫與都市設計:採申論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