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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考試第三試口試得採團體討論或個別口試或併採以上二種口試方式,性質相近之類科得合併舉行。
前項團體討論或個別口試,依口試規則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