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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八十一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丁等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考試以一試完成。但一般行政職系之傳統打字組及電腦打字組分二試舉
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實地考試,筆試未錄取者,不得參加實地考
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