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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五款所稱應繳規費,得予減少,指應考之後備軍人應繳之報名費及證書費等,得按原定數額減半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