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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陸委員會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兩岸法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對其董事長與其他從業人員之獎金及其他相當於獎金之給與,應以相當本會員工支給項目及基準範圍內,訂定支給項目、對象、數額及條件之管理規範,經董事會決議後,報本會核准。管理規範變動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