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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大陸工作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通用法規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獎章之請頒,由本會及各機關循行政程序推薦;頒給非公教人員或外國人者,由本會或相關機關(構)、民間團體推薦。
請頒本獎章,應填具請頒大陸工作專業獎章事實表,檢附有關證明文件。事實表格式如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