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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出版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新聞局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新聞紙或雜誌採訪新聞或徵集資料,政府機關應予以便利。
前項新聞資料之傳遞,準用前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