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新聞記者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新聞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新聞記者因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撤銷證書者,非俟撤銷證書之原
因消滅後,不得重行聲請給予新聞記者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