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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審議委員會會議進行中,出席委員對在場人數提出疑問,經清點不足開會數額時,議案不得提付表決,但清點前已表決之議案仍屬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