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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違反本法規定者,罰鍰額度除依附表所列情事裁處外,依行政罰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並應審酌違反本法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本法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