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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道路鐵路開發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道路、鐵路開發,採地上封閉方式或高架方式者,應詳細調查、分析營運
時噪音之影響程序、範圍及受體,並據以訂定噪音防治措施,且應預留空
間,以供未來規劃改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