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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害糾紛處理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調處委員會認為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以選定當事人進行調處為當者,得建議或協助當事人為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