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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現有大型焚化廠統一調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環境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因申請調度機關未依本辦法規定辦理,致未能於調度期間內提供相應之一般廢棄物清理數量時,申請調度機關應負後續清理責任,中央主管機關不再調度該未清理完畢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