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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含水銀廢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含水銀廢電池回收清除處理監督委員會職掌如左:
一、含水銀廢電池回收清除處理基金運用之監督。
二、對含水銀電池業回收清除處理計畫之建議。
三、含水銀廢電池回收清除處理之監督。
四、對回收率及有關數據之評估。
五、押金收取標準之評估。
六、對主管機關執行本辦法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