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7 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位於總量管制區內,設有自動監測系統,且中央主管機關對自動監測項目有連線作業規定者,其申報內容、格式及頻率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