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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水質保護目
第 70-6 條
經農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沼液沼渣農地肥分
使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暫停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
一、自中央氣象局發布大雨、豪雨特報日起,至解除日後三日之期間。
二、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期間,地下水水質監測結果各項污染物指
標有明顯上升趨勢或土壤品質檢測結果達土壤污染監測標準之限值。
前項暫停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期間之因應措施,應納入沼液沼渣農地肥
分使用計畫併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