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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申請汽車車型排放空氣污染物耐久性能審查者,應繳納審查費標準如下:
┌───────────┬──────────────────┐
│ 審查費│申請車型排放空氣污染物耐久性能審查費│
│ │(單位:新臺幣) │
│汽車種類 │ │
├───────────┼──────────────────┤
│ 汽油引擎汽車 │ 五千元/次 │
├───────────┼──────────────────┤
│ 柴油引擎汽車 │ 六千元/次 │
├───────────┼──────────────────┤
│ 機車 │ 四千元/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