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就業服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2 條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結合設立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依主管機關核定設立計畫執行者。
二、規避、妨礙或拒絕會計帳目查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