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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本辦法施行前,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補助辦理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服務之醫療機構,於本辦法施行後,其於契約有效期間內,視為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其各類經費之補助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