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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雇主使勞工於室內作業場所(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除外),從事臨時性之有機溶劑作業時,不受第六條第一款、第二款及前條第一款規定之限制,得免除設置各該條規定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