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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3 條
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申請保險給付,經保險人審查保險事故非屬職業傷病所致者,申請人得以書面同意,就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