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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3 條
本條例所規定之罰鍰,經催告送達後,無故逾三十日,仍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