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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商港建設費代收經費福利專款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專款由本會負責統籌分配於與基隆、蘇澳、台中、高雄、花蓮及安平等
商港之相關工會,作為員工之福利。
前項所稱之相關工會,係指於商港區域內從事船舶出入、停泊、貨物裝卸
、倉儲、駁運作業及便利服務旅客之水面、陸上及海底等作業勞工組成之
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