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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同一原因事實之勞資爭議,多數勞工個別申請勞動事件必要費用扶助,中央主管機關得合併為單一案件,依前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