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勞動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本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
,並兼辦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