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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102.11.12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標準所稱技術服務費用項目如下: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委託辦
理試驗、研究、檢測、鑑定及藥毒物分析用標準品供應之費用。
二、本所試驗、研究、檢測、鑑定報告書發給之工本費及翻譯費。
三、本所辦理教育訓練及測驗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