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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特定植物檢疫物輸入核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前條第一項第三款隔離管制計畫之隔離處所,植物檢疫機關認有必要時,得派員實地查核確認其隔離處所及隔離管制計畫可避免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及有害生物逸散。
實地查核經植物檢疫機關限期命其改善而未改善者,不予核准前條第一項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