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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梨接穗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申請輸入梨接穗者及供穗國家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為限。
前項輸入梨接穗者應每年檢附下列資料提出申請:
一、供穗園名單清冊。
二、梨接穗進口計畫書。
三、前一年度辦理情形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