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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植物防疫檢疫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劃定疫區,限制或禁止植物、植物產品、土壤及其包裝、容器、栽培介質之遷移。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前項核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送立法院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