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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法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未經核准,指未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取得動物用藥品許可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