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4 條
依本法所為之罰鍰,拒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