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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1 條
會務委員之罷免案經投票後,農田水利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之日起,解除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