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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監督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農田水利會應於年度決算後,製作該決算年度之會務、管理、工務、財務、主計、人事、資訊、基金、員工福利等九項業務報表,於每年四月十日前提送農田水利會聯合會,核對無誤後,編印農田水利會資料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