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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會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2 條
主管機關為監督農會財務處理及財產管理,得派員檢查農會財務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
主管機關為前項檢查時,得視需要聘請會計師、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