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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會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7-5 條
農會辦理信用部業務,違反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授權所定命令中有關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應為一定行為而不為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